2022/01/13 發布
願景
配合政府2050淨零碳排目標,訂定上市櫃公司溫室氣體盤查資訊揭露時程,俾利企業遵循及訂定減碳目標,並配合政府減碳計畫,透過上市櫃公司串聯供應鏈,以達企業永續發展。
推動原則
- 揭露對象:1.企業按實收資本額自2023年起分階段推動
2.鋼鐵、水泥業自2023年起揭露 - 揭露內容:1.溫室氣體直接排放
2.能源間接排放量 - 揭露及查證範圍:分階段揭露至與公司合併財報範圍相同
目標
- 2027 : 全體上市櫃公司,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且與財務報表範圍一致
- 2029 : 全體上市櫃公司,完成氣體盤查查證且與財務報表範圍一致
時程規劃
核心策略
- 落實董事會永續發展責任
1.公司宜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,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之單位
2.公司應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、社會或公司治理議題 之風險評估,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,且由董事會督導永 續發展推動情形。
3.公司應訂定溫室氣體盤查揭露時程,並提董事會按季控管。
- 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
1.環保署:協商提升查證機構量能。
2.經濟部(工業局):協助提升企業溫室氣體盤查能力。
- 接軌國際,串聯全球永續生態鏈
1.持續關注國際趨勢 (ISSB、CSRD)
2.研議推動交易所加入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 (GFANZ),以串聯國際資訊
- 人才培育及輔導機制,厚植永續發展競爭力
- 建置ESG資料庫,建立資訊共享機制
1.督導證交所建置ESG資料庫,並推動上市櫃公司ESG評鑑